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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第十一届防非宣传月

    发布时间:2023.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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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6月全月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为认真贯彻《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相关规定,按照《关于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以及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持续提升宣传质效、扩大宣传月品牌影响力等工作安排,公司积极响应,围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主题开展第十一届全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一、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对非法集资坚持防范为主、打早打小、综合治理、稳妥处置的原则。

    二、非法集资常见形式

    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

    1、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2、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3、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4、利用亲情诱骗。有些类传销非法集资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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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1、防范非法集资“四看三思等一夜”

    四看。一看融资合法性,除了看是否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还要看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二看宣传内容,看宣传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三看经营模式,有没有实体项目,项目真实性、资金的投向去向、获取利润的方式等。四看参与集资主体,是不是主要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体。

    三思。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产品是否符合市场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等一夜。遇到相关投资集资类宣传,一定要避免头脑发热,先征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见,拖延一晚再决定,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

    2、警惕“投资”“理财”项目的非法集资风险

    非法集资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及刑事法律,致使集资参与人蒙受严重损失,需要全社会增强风险意识、携手防范抵制。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警惕以下十种情形:

    1)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等为幌子的;

    2)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3)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5)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6扶贫”“慈善”“互助等为幌子的;

    7)在街头、商超发放广告的;

    8)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9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10)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3、规避非法集资陷阱“三要、三不要”

    一要理性,不要侥幸。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要坚守理性底线,想想自己懂不懂,比比风险大不大,看看收益水平合不合实际,问问家人朋友怎么看,不要被赌博心态和侥幸心理蒙蔽双眼!

    二要稳健,不要冒险。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还可能是投资骗局,投一次就血本无归!要合理评估自身承受能力,审慎确定风险承担意愿,不冒险投资!

    三要警惕,不要盲目。“收益丰厚、条件诱人、机会难得、名额有限”都很可能是忽悠,一定要警惕、警惕、再警惕!多留个心眼儿,绝不要听风就是雨,盲目“随大流”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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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不要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不与银行、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从业人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举报投诉。

    四、非法集资案例分析

    案例1

    摘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20211229 江苏省处非办供稿

    在互联网时代,随着短视频的火热,不法分子也将自己的“小心思”盯上了短视频平台,利用“短视频点赞赚钱”就是他们诈骗的主要手段之一。

    今年2月份,张女士通过兼职群里的广告下载了一款点赞赚钱APP。这款APP公开宣称是抖音、快手流量分发合作平台,用户先在平台购买不同等级的会员卡,然后通过在快手、抖音上点赞、关注、评论获得收益。从2月份开始,张雨女士陆续在该APP上购买了近4000元的会员卡,每天领取任务,赚收益。直到34APP“跑路,张女士账户内资金无法提现。

    除了通过点赞获得收益,该APP用户还可以发展下线,获得推广奖励和收益分成,会员级别越高,推广奖励也越高,最高级别的钻石会员能获得的一级推广奖励是198元,二级50元,三级25元。

    与张女士有同样遭遇的还有刘先生,他称自己是经朋友介绍注册了一个点赞平台,朋友告诉他在该点赞平台最低投资38,通过给抖音、快手视频评论、点赞,每天就能有4元钱的回报,最高投资2802元,每天可以获得134元回报。他说虽然投资了2802元,结果做了一个星期,平台就以被黑客攻击的名义关闭了,现在客服也联系不上,自己也损失了1千多元。

    案例警示:

    其实,点赞诈骗的手法都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受害人参与点赞完成任务,同时为了博取受害人信任,会在前几单按照承诺支付佣金,给受害人甜头,一旦受害人继续点赞,就会以“任务未完成”等各种借口拒绝支付本金和酬劳,并不断鼓励受害人继续点赞且表示只有不断点赞才能拿到之前的本金和酬劳,逬而骗取受害人更多的钱财。

    在此提醒各位,遇到此类骗局一定要远离,或向有关部门举报反馈,别为了一点蝇头小利深陷其中,最后血本无归,公安机关在2018年就提醒过广大群众,遇到以看广告、赚外快等为幌子的投资、理财项目,要提高警惕。所以,面对此类骗局,我们应不推广不参与,不随便轻信于人,以免上当受骗。

    案例2

    摘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20211019 江苏省处非办供稿

    近年来,黄山市的徽州文化园华商山庄针对老年人群体利用高息理财产品集资引起社会关注。据了解,徽州文化园华商山庄所属企业是黄山徽州文化旅游集团公司,该企业近年频繁以高额回报为由,吸引老年人投资该企业的理财产品。该公司以招揽老人组团旅游、开会讲座、会员购卡形式,宣传推销“预付储值卡”等所谓的理财产品,涉及浙江、武汉、上海、湖南、江苏、江西等多个省市,还在很多省市开办了分支机构做业务,导致投诉不断。

    201712月,徽州文化园涉嫌经济犯罪,涉及区域广,涉及人员多,涉及案值大,由公安部部署全国统一收网。

    经查,徽州文化园在无有效营利能力、对外大量抵押资产的情况下,以健康旅游养老、投资养老公寓的名义,招揽老人组团旅游参观徽州文化园的养老基地,举办以“相聚徽州文化园 撰写发展新篇章为主题的产品与服务推介会,吸引数百名来自全国各地的老年人参加会议。通过让老年人免费体验、免费检测等方式,借机向中老年人推销单用途预付储值卡,并宣称凭借此卡打折消费,一年到期后还可获得储值金额12%-14%的利息,以此吸引许多老人投资办卡。最终向3.6万余人非法吸收资金达74亿余元,造成老年人巨额财产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

    案例警示:

    近几年来,很多不法分子打着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的幌子,向老年人收取会员费、床位费,欺诈销售“保健品”等手段,实施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非法集资、传销等犯罪,给老年人造成严重财产损失。部分企业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而是以免费旅游、赠送实物、养生讲座等欺骗、诱导方式,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因此,老年朋友要理性选择合法合规的投资理财渠道,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老年人在进行投资之前一定要跟子女商量,切勿轻信他人,守好自己的养老钱。

    案例3

    摘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20211019 江苏省处非办供稿

    在大多数网站的汽车频道里,都设有二手车、团购信息的栏目以及网上购车平台,那里很多车型价格极低,吸引了不少购车者。然而,有很多人在购买低价车过程中遭遇诈骗,掉进了非法集资的陷阱。

    近日,重庆武隆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傅某、王某、唐某三人自20146月起,合伙成立了一家汽车销售公司。除正常的汽车销售业务外,还先后开办了零付款”“一点公益”“八折车、福利车等优惠购车业务,以免费或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得车、支付高利息为诱饵,向社会人员吸收个人贷款、信用卡套现款、现金等共计3710余万元。

    其中,“零付款”运作模式为客户申办超过车价3倍的信用卡或贷款在公司套现,客户免费得车,公司在3年内为客户还清贷款或信用卡透支款;一点公益运作模式为客户按照车价36%的比例将资金交给公司,公司在190天内将全款车辆交给客户。

    三人通过上述手段筹集到的资金并未用于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另外,他们还以借用个人银行贷款、信用卡套现及现金并按月支付利息的方式吸收资金。

    法院审理认为,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最终以集资诈骗罪判处三人七年至十四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例警示:

    随着汽车消费市场的蓬勃发展,买车时遭遇“消费陷阱”而产生的纠纷日益增多。人人都想花最少的钱买最好的东西,可曾想过甜头的背后是骗子布好的套路陷阱。

    在这里要提醒广大消费者,购车时应当擦亮眼睛,选择从依法登记注册的正规经销商处购车。因为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签订正式合同,自己的资金安全才能得到最大限度地保护。不要轻信“低价购车”的诱惑性宣传,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警惕消费陷阱,避免因一时“贪小便宜”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资料来源: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湖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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